各位老师、各班级学生:
为备战2021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冲刺国家级竞赛,展示我校学生创新创业风采,彰显人才培养成效,现决定开展2021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校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本科院校可参加的组别有三类:
1)高教主赛道: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要求见附件1,评审规则见附件4)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公益组、商业组;(具体要求见附件2,评审规则见附件5)
3)国际赛道: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具体要求见附件3,评审规则见附件6)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详情请参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具体要求见附件2)。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三、参赛对象和要求
(一)高教主赛道:(详情见附件1)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1.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8 年3月 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2.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3.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4.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 (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4.2参赛申报人须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4.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情见附件2)
1.公益组
1.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1.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1.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2.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2.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主赛道(国际项目):(详情见附件3)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登记注册。
2.初创组:参赛项目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
3.成长组:参赛项目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
四、大赛奖励
1.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南中医大教字(2017)229号),团队取得奖项,成员可获相应学分。
除此之外,成功报名参赛,商业计划书符合要求,未获得奖项的,团队前六位仍可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其中团队负责人可获得4分,成员可获得2分。作为负责人或成员参与比赛项目不得超过2项。
2. 物质奖励
获奖团队将获得相应奖金鼓励,其中,校赛一等奖奖金3000元/队、二等奖奖金2000元/队、三等奖奖金1000元/队。通过校赛训练营的项目团队将代表学校参加全省“互联网+”大赛,优先获得入驻学校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如获得省赛奖项,奖励资金为:一等奖8000元/队,二等奖5000元/队,三等奖3000元/队。若取得国赛资格并获奖,奖励资金:金奖30000元/队,银奖20000元/队,铜奖10000元/队。同一项目奖金就高计算,不累计。
3. 指导教师奖励
学校对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给予相应教学工作量认定,获得省赛及国赛奖项指导教师将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进行追加奖励,其中指导教师指导项目获省决赛一等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二等奖;获国赛金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一等奖。项目相关教学研究可优先参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
五、日程安排
(省厅文件尚未下发,具体流程及时间以后续正式通知为准。)
1.学院参赛报名(3月10日-5月6日)
2.院级选拔(5月8日-5月15日)
3.校赛初赛评审(5月22日-5月29日)
4.校内材料报送(5月30-6月5日)
5.校赛决赛答辩(6月5日-6月11日)
6.校级训练营(6月28日-7月30日)。入围一等奖、二等奖的项目参加校内训练营排位赛,结合决赛及训练营排位赛成绩(各占50%),确定推荐参加省赛的项目。
7.省赛(8月中旬)
六、报名方式
为方便交流解答疑问请报名者加入QQ群:1001965822。各团队填写项目商业计划书(具体要求见附件7)和附件8、附件9发送至邮箱:NJUCMKC@126.com,截止时间:2021年3月10日12:00。压缩包命名为主创姓名+互联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