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学(4+5年制)人才培养方案新开课程负责人及团队组建通知

发布者:纪蕾蕾发布时间:2021-10-19浏览次数:1714

各系(所)、中心、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

为落实学院2020级中药学(4+5年制)人才培养方案新开课程(附件1,完善师资队伍,切实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开设新课程管理办法》,组建中药学(4+5年制)人才培养方案新开课程课程负责人及课程团队,通知如下:

1. 凡我院在职专任教师,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博士学位,(与所开设新课程,具有良好而切合的学科背景者优先),向教研室提出申请,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开设新课程审批表》(附件2);

2. 课程负责人组建课程团队,团队成员原则上有授课经历,经教研室考核能胜任该课程教学工作,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情况表》(附件3);

3. 教研室组织审查申报教师的学历背景、授课资格、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实施方案等教学文件准备情况,确认具备新开课程负责人及团队的基本条件,报学院遴选审批;

4. 学院组织主讲老师试讲,填写试讲评价表;对新开课建设情况、教学文件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审核。通过评审者予以开课公示;

5.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请的老师,102217点前将附件23及相关证明材料、教学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ileilei1515@126.com,纸质版1份请交至教学办B1-312

附件:附件1、2新开课程清单及新课审批表.docx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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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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