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南中医大委组〔2024〕1号)、省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苏教办〔2023〕55号)要求,我院各基层党组织已按照要求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就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民主测评和组织评定。在党员大会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和参加主题教育情况,结合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等,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须是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中共正式党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在服务师生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问题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稳妥做好组织处置。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领导和指导。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到党纪处分党员的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规定执行。
三、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本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3月8日之前完成,重要情况及时报学院党委。民主评议党员相关统计表(附件2)等材料电子版、纸质签字版(一式一份、支部书记签字)应于2024年3月13日前报送至学院党委(B1-326),联系人:徐钰君,联系电话:85811524,邮箱nzyyaoxueyuan@163.com。
附件:1.党员民主测评表
2.民主评议党员相关统计表
威斯尼斯人wns2299cn党字(2024)2号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doc
威斯尼斯人wns2299cn党委
2024年3月4日